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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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是第一次定这个家样的酒店,进来的时候就第三是水,穿过前面的柜子下面全是水,我们说是不是明天滴水,打了电话也来看了,我要求换房说没有房间了,说没事,晚上11点多我们都睡觉!空调滴水了!我只能放垃圾桶放下面等水!我们定的是一周,这个是不是太说不过去了!打了无数次前台,态度好,但是事做不好!
会员7902:好评
还可以,房间还能适应,卫生也过得去。
哈哈:好评
环境不错,服务态度也好